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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气象局、珲春市气象局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3 浏览次数:2

延吉市气象局、珲春市气象局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JS[2025]-11-GC01;

2.项目名称:延吉市气象局、珲春市气象局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一标段:1034377.00元;

二标段:563979.00元;

三标段:1129212.00元。

5.项目概况:

标段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一标段延吉市气象局屋面琉璃瓦及防水更换、围墙翻新、采暖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系统等延吉市二标段龙井市气象局混凝土道路、排水渠、嵌草砖硬化、观测场护坡等龙井市三标段珲春市气象局边沟改建等珲春市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2025年11月20日至2026年8月1日,共254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相关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近一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在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