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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十二五”保障房三林基地03-02地块配套初中新建工程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03 浏览次数:6

浦东新区“十二五”保障房三林基地03-02地块配套初中新建工程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10100196E000150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浦东新区“十二五”保障房三林基地03-02地块配套初中新建工程智能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光明房地产集团上海汇晟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1. 本项目针对浦东新区“十二五”保障房三林基地03-02地块配套初中新建工程智能化工程进行采购。招标范围:智能化工程各系统从主机设备到各终端为止的所有弱电线缆敷设、智能化系统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以及系统调试等内容。单体结结构内管材预埋、桥架、墙板洞等由甲方负责施工,乙方负责确认复核,特殊尺寸预埋盒由乙方提供。桥架至终端设备管道由乙方施工。五方通话电缆由乙方施工到电梯机房/无机房电梯的电梯控制箱并与电梯单位完成对接。具体以本合同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本合同相关附件为准,当合同图纸与招标文件所示范围不一致时,以合同图纸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界面范围为准。上述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图纸讨论、图纸深化、设备和材料供应、运输保险、现场安装、调试、检测和验收、技术培训及维修保养等内容。

  2. 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3.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42953.40元(含税),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限价的均将作否决处理。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浦东新区“十二五”保障房三林基地03-02地块配套初中新建工程智能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浦东新区“十二五”保障房三林基地03-02地块配套初中新建工程智能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4. 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

5. 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6.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8日16时00分

-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需在发售期内将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交付招标代理机构,并按下文完成文件的购买。注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文件,不再发售纸质文件,具体如下: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上传“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料应顺序编制且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上述方式为本项目领取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领取文件、支付均属无效,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本项目并下载文件的响应,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标时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对其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未在发售时间内提供合格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并拒绝向其发放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时00分

-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时00分

-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特别声明:鉴于本项目标的并不构成法律规定必须招标之项目,本文件所述措辞、程序、期限等若与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不符的,视为招标人组织采购之市场行为,参与各方不得据此质疑本项目采购过程、结果及其相关合同的效力

五、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需明确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3)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5)如中标,项目不分包、转包(招标文件明确可以分包的除外)”的承诺。

5. 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需提交的资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应同步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等信息。本项目如接受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