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怡园山庄建筑物拆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怡园山庄建筑物拆除工程项且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大元国控集团有限公司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怡园旅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怡园旅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预算金额:824613.04元(预算价格包含固定资产残余价值),项目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汤河乡洪汤寺村,工期:30日历天。2.2招标范围:按照中共第八届丰宁满族自治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25]第6号文件要求,对怡园山庄地上附着物进行拆除、垃圾清运及场地平整。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7443平方米,主要有宾馆、客房、游泳馆、餐厅等,砖混/框架结构,建成于2002年,建筑物高度为一层至四层,层高3-4米。根据承燕峰评报字【2025】第037号评估报告,本项目拆除后固定资产残余价值为668381.40元,残余价值归采购人所有,由于固定资产残余价值与拆除工艺有关,中标单位需将固定资产残余价值按评估价格上缴采购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1至2025-11-1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0109:30。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