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961号省一建宿舍地下室淤泥清掏工程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961号省一建宿舍地下室淤泥清掏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HXZB2025052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961号省一建宿舍地下室淤泥清掏工程目
最高限价:59.5038万元(综合单价573元),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961号省一建宿舍地下室淤泥清掏工程(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表)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施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Ⅲ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5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
方式: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