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平超算大数据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平超算大数据中心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商汇科(山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华商汇科(山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BZMJ-2025-0017
2.2工程名称:邹平超算大数据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
2.3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青阳镇
2.4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11亩,总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购置安装空调、柴油发电机、配电柜、UPS、机柜、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等主要设备33508台(套),形成20000机柜使用能力规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投资金额:一标段:61606.97万元。
二标段:9986.87万元
三标段:10013.13万元。
2.6计划工期:7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2.9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交(竣)工验收、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拟投核心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5日(9:00-17:00)
4.2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4.3获取方式: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证书、备注联 方式,上述资料一套原件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发至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