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脑氧监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2025-09-10
项目概况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脑氧监测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XS-2025-55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脑氧监测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ZCXS-2025-55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脑氧监测仪采购项目300000.003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招标共1标段。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现需采购脑氧监测仪设备一台;(具体技术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5.3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原厂整机保修不低于3年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信息(格式自拟,也可一并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费用
(1)时间: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费用:500元/份,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
1.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被受理。
六、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