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则滩煤矿地面空气压缩机设备及配电控制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则滩煤矿地面空气压缩机设备及配电控制系统采购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60 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亿
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 560 万元,超过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则滩煤矿地面空气压缩机设备及配电控制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则滩煤矿地面空气压缩机设备及配电控制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 企业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气压缩机生产厂家(配套装置允许生产制造商外购)代理
商需提供厂家的正式授权。
3 资质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材料)、固定式压力容器特
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4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5业绩:投标人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煤矿
用空气压缩机(≥50m3/min,0.8MPa,主机功率 250kW,电压 10kV)销售合同不低于 5 份。
所提供业绩必须是已经安装使用的,以便进行现场质量考察。
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发票及由最终用户出具的安装验收报告或运行证
明。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含规格型号及供货长度)等内容。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 1 项已
完成供货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发票。所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