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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高新区智能环保装备厂房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09-15 浏览次数:1

泰兴高新区智能环保装备厂房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202509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泰州市 泰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泰兴高新区智能环保装备厂房升级改造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937万元,招标人为泰兴市东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由泰兴市东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项目区内企业实施合作经营模式, 涉及土地面积约174.39亩,建筑面积63731.92平米,并对厂房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外立面、 内部装修、供电、供水、弱电、通风、消防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泰兴高新区智能环保装备厂房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泰兴高新区智能环保装备厂房升级改造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合法有效的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四表一附注、签字盖章页、营业执照及注册人员证书;如企 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企业注册后的审计报告)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

(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4、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具有良好的技术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可自拟)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1508:302025-09-19-1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 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 表人的提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报名截止时间当月或上月的社会保险、企业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250930

递交方式:邮箱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5-09-2509:30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机:18618387645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