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学校园零星维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学校园零星维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学校园零星维修
2.2建设地点: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学
2.3招标范围:水暖类维修,电力类维修,建筑结构类维修,公共设施类维修等
2.4入围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2.5预算金额:20万元/年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入围家数:3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注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联系人、(4)联系电话、(5)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09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