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城区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5年清城区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722707.14元,招标人为清远市清城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722707.14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清城区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人员)清单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7提供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8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3.9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0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11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
3.1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需要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投标人(供应商)报名表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9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9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