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一楼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2025-09-17
项目概况: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一楼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公告要求及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2025-LY-0572、
2、项目名称: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一楼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1637.00元最高限价:491637.00元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包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一楼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491637.00491637.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本项目主要为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一楼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项目清单)。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运输、安装及调试,保证所有设备正常使用;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5)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运输、安装及调试,保证所有设备正常使用。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脱贫攻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非法人组织的登记证书;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3.1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须对所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备查,资料不完整不清晰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接收。
3、售价:400.00元/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5年09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视为逾期送达,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
时间:2025年09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