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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沙溪镇塔园村塔园大街、宝善里街路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09-17 浏览次数:2

中山市沙溪镇塔园村塔园大街、宝善里街路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山市塔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沙溪镇塔园村塔园大街、宝善里街路面改造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DYX-20250901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沙溪镇塔园村塔园大街、宝善里街路面改造工程

三、项目上限价:217544.34元【本项目按照中介预算金额(241715.93元)下浮10%作为项目上限价,即项目上限价=241715.93×(1-10%)=217544.3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下限价为13987.83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下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中山市沙溪镇塔园村塔园大街、宝善里街路面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为:中山市沙溪镇塔园村(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工期:自开工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及合格验收并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报告为准。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

(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须在登记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

2)购买人身份证正反面。

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资料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本次磋商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上午10:00(注:2025年9月29日上午9:3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磋商时间:2025年9月29日上午10:00。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