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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高庄镇东小庄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09-17 浏览次数:1

安阳县高庄镇东小庄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高庄镇东小庄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TXZB-2025-062

三、项目预算金额:293166.44元。

四、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项目概况:安阳县高庄镇东小庄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安阳县高庄镇东小庄村村内。本工程为安阳县高庄镇东小庄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拟修建道路677.85米,宽5米,厚度20厘米,混凝土路面,等级为C25等。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5.3质量:合格。

5.4工期:20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6.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己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6.2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6.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1时间:2025年9月18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2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方式: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3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8.1时间:2025年9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开启的时间:

9.1时间:2025年9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