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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新建2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流动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0-20 浏览次数:5

天津市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新建2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流动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新建2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流动机械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港保税区粮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新建2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流动机械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新建2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流动机械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新建2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流动机械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3、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2日16时00分

经办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7.1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

7.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3服务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7.4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

7.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