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银行2026-2028年度轻型柜台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地区 湖南
1. 项目名称:湖南银行2026-2028年度轻型柜台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两个分包。分包一名称为湖南银行2026-2028年度轻型柜台采购项目(分包一:轻型高柜);分包二名称为湖南银行2026-2028年度轻型柜台采购项目(分包二:轻型低柜、存单机、回单机)。
投标人可以就上述分包中的两个分包同时投标,且允许同时中标两个分包。
2. 项目编号:0623-257SN1110438
3. 项目预算:分包一:1170万元;分包二:1330万元。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分包一:轻型高柜
4.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特定资格条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所投轻型高柜产品必须具有由公安部出具的设备检测报告(符合GA745-2017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的穿墙式现金自助设备)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投标人不得存在重大诉讼、拖欠员工工资等行为。重大诉讼指自然人200万人民币以上,法人应缴资本金30%以上或实缴资本的50%以上或经审计的无附注的财务报表所净载资产的50%以上的涉诉金额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项目分包、转包。
分包二:轻型低柜、存单机、回单机
4.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特定资格条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投标人不得存在重大诉讼、拖欠员工工资等行为。重大诉讼指自然人200万人民币以上,法人应缴资本金30%以上或实缴资本的50%以上或经审计的无附注的财务报表所净载资产的50%以上的涉诉金额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项目分包、转包。
5、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采用线上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线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请于2025年10月31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任何一日上午09:0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明确项目名称+分包名称)、个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本项目邮箱,邮件需注明内容: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办理。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25年11月24日10时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10时00分止。
6.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4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的集中验证工作,投标人原则上只派一人参加开标会议。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