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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重招)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3 浏览次数:5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重招)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ZGK25D193C1093C-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重招)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

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每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一次。采购中预算:代煎:人民币3

元/剂,代配:按实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若为药品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已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1)供应商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磋商文件才有资格参加磋商报价。

(2)本项目采用国科招标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发布磷商文件,响应供应商先注册账号、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国科招标智能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报名。

(3)注册账号需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以下资料(仅用于核对登记信息的正确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

于自然人)。

(4)响应供应商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国科招标智能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报名,需上传本项目磋商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供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响应供应商可自行登录国科招标智能电子采购系统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7日17时30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00秒~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