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热工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进度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热工成套设备采购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
2.2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数
量
招标范围
技
术
规
格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热工成套设备采购
1 批
电缆、防堵取样装置、输煤皮带皮带纵向防撕裂开关、输煤皮带皮带报警器、热工试验室等,以及热控配电柜(含热控电源分配柜、电动门及电磁阀配电柜)、保温保护箱、接地箱等。
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热工成套设备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系统集成商除外;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投运时间为准)具有至少5 个1000MW 等级及以上火电项目(新建或扩建工程)配套热工仪表成套供货业绩(以合同份数为准),且前述每份业绩供货范围需包含下列设备中的至少5 项:(1)温度元件、(2)压力(差压)或温度变送器、(3)流量测量装置或流量计、(4) 液位计、(5)进口仪表阀、工艺阀、(6)配电柜、保温保护箱、(7)国产仪表阀、(8)伴热电缆,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双方签订的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内容的,需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经业主确认的供货设备规格型号内容的证明材料等;(2)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1 月07 日至2025 年11 月13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