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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3 浏览次数:2

洛阳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A2025-ZB11-073

2、项目名称:洛阳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全面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立足洛阳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基础,科学编制洛阳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洛阳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5.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规划编制完成。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或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

2.1现场获取: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联系方式)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资料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2.2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和费用支付,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并将相关资料邮寄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通过上述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法、时间和地点:纸质文件现场递交,同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