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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职业卫生监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3 浏览次数:2

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职业卫生监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职业卫生监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职业卫生监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HNHX-2025-LL1104号。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35.6万元;最高限价:35.6万元;财政资金。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为提升中心职业病防治支撑能力建设,更好地满足国家职业病防治项目和全市广大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技术需求,助力全市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健康洛阳高水平建设,特申请购买一批职业卫生监测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5.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接到业主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完毕)。

    5.3质保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6交货地点:河南省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合法授权经销商;

    3.3所投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已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完成产品备案,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若为生产企业,须已按规定完成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提供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的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3.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 获取时间:20251114日至20251120日。(每日0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磋商文件售价:500/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 获取招标文件须要提供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11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