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国信招投标管理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信息、工程招标信息、服务招标信息、电力招标信息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招标
栏目导航
热门阅读
服务招标

2025年度资讯: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磁共振专用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2-16 浏览次数:4

2025年度资讯: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磁共振专用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6

(招标编号:d11t-2024-09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磁共振专用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9万元,招标人为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磁共振专用心电监护仪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磁共振专用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磁共振专用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4、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相关内容)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食药监械(准、进、许)字”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非进口产品提供);

5、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

注:1.截至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对应证件的复印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相关内容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食药监械(准、进、许字”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合法有效授权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为经销商提供,进口产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盖章)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大连西岗区)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受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的委托,对其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磁共振专用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11t-2024-090

项目名称: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磁共振专用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磁共振专用心电监护仪1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本次采购涉及的“磁共振专用心电监护仪”,供应商可以提供进口产品,但不排斥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如采购进口设备,中标方负责进口产品的海关报关,商检报检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中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X进口产品除外):

4、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相关内容)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食药监械(准

进、许)字”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非进口产品提供):5、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注:1.截至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对应证件的复印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相关内容)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食药监械(准、进、许)字”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合法有效授权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为经销商提供,进口产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盖章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2026年1月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1月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大连西岗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