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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界达处水质消毒设施采购招标

发布日期:25-09-03 浏览次数:6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界达处水质消毒设施采购招标

项目编号:HTZB2025 - 66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0】14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编码 2020 - 220100 - 46 - 01 - 003010,招标人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企业自筹三部分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界达水质消毒设施采购

2.2 招标范围:次氯酸钠设备采购,详见设备技术标准及要求

2.3 招标控制价:127.2 万元

2.4 供货地点:长春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含投标的相关内容,须是对上述产品有供应能力的制造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所投报产品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 -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或 2024 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至今)完成过类似供货业绩至少一项;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 年 — 至今)内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2 日至 2025 年 9 月 8 日,每日上午 8:30 - 11:30,下午 13:00 - 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夹(PDF 或 word)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将资料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 “投标人下载文件登记表” 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请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 “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办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 / 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