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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佰隆1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09-30 浏览次数:4

吴忠市红寺堡区佰隆1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NXM2025-010)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吴忠市红寺堡区佰隆1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000万元,招标人为宁夏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100MW/400MWh构网型共享储能电站,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建设内容综 合楼、配电室、二次设备室等建筑,购置安装储能成套系统预制舱等设备、配套供水、供电、 污水处理等设施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吴忠市红寺堡区佰隆1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吴忠市红寺堡区佰隆1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新能源)专业乙级资质证书。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单体 2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完工业绩。

须同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 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②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及其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 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③并网意见书或竣工验收书或业主签署的完工证明或其他已投 运的证明。

3.4财务要求

无。

3.5信誉要求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 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6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 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由 施工负责人兼任)。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发输变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执业资格。

(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 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 得超过两家;(2)拟任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 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8日14时30分到2025年10月1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8日14时30分至2025年10月11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证书、 注册证书、建造师还需提供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 章(鲜章)扫描为一个PDF文档,由联合体牵头人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