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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工伤预防培训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0-10 浏览次数:2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工伤预防培训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工伤预防培训宣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工伤预防培训宣传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00000.00元

4、项目概况:2025年工伤预防培训宣传

4.1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4.2项目地点:新郑市辖区内

4.3资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

4.4服务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90天

4.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4.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3.6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三、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1)报名携带资料:供应商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证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供应商报名后即可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3)文件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