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高新区绿色能源屋顶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中国政府已从世界银行获得/申请了一笔贷款/赠款,用于支付抚州高新区绿色能源屋顶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赠款用于支付[O01]抚州高新区绿色能源屋顶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利用高新区已有的部分厂房、产业园区、办公楼等建筑屋面建设
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采用“自发自用”模式,光伏布置总面积约853181.53平方米,总装机容量约为100MWp。
[001]抚州高新区绿色能源屋顶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本项目计划利用高新区已有的部分厂房、产业园区、办公楼等建筑屋面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采用“自发自用”模式,光伏布置总面积约853181.53平方米,总装机容量约为100MWD。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单个或多个合同进行投标。允许投标人对授予多个标段提供折扣,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应明确这些折扣及使用这些折扣的方法。
3.实施工期:365天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抚州高新区绿色能源屋顶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能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勘察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投标。
3.1勘察设计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②同时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勘察资质;③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3.2施工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⑤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⑥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
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①投标人无被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三、招标文件的查阅
招标文件开始查阅时间:2025年10月09日00时00分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申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
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申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9日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9日09时30分
七、其他公告内容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抚州高新区绿色能源屋顶光伏项目的招标人为抚州金轩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45880.26万元。
2.2项目建设地点:抚州市高新区。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利用高新区已有的部分厂房、产业园区、办公楼等建筑屋面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采用“自发自用”模式,光伏布置总面积约853181.53平方米,总装机容量约为100MWp。
2.4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总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能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勘察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投标。
3.1勘察设计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②同时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勘察资质;③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3.2施工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③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⑥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关
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③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①投标人无被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申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在建项目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5.2与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人员必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
5.3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投标人需携带投标文件、相关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标书及签到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9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