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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品粉灰运输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0-10 浏览次数:2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品粉灰运输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品粉灰运输,招标人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品粉灰运输项目


2.2项目概况: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品粉灰运输业务现主要包括龙钢公司2#熔剂库转运至炼铁厂烧结系统(265 m2、400 m2、450 m2烧结系统)。该业务维系着公司生产经营,如不能及时转运,将影响公司正产生产经营。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投标人负责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品粉灰运输业务,从指定地点到所需地点的运输业务。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4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5项目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钢公司成品粉灰所涉及的配送区域(龙钢公司厂区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车辆要求:投标人投标前须具备5台粉粒物料运输车辆(罐车),车辆必须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附环保信息随车清单)。若为自有车辆,则需提供车辆产权证明(有效的车辆购置发票或其他产权证明资料);若为租赁车辆,则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由于甲方灰窑破碎地点受限,车辆实际长宽高不得大于以下数值(长≤13 米、宽≤2.6 米、高≤3.92 米)。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10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对应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复印件不得遮挡、涂抹。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连续三年(2022~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等),或提供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份有效的粉粒物料运输(罐车)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承包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等。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请登录)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8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18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