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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智能动静态平衡测试与训练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0-11 浏览次数: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智能动静态平衡测试与训练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JT-202509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智能动静态平衡测试与训练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5万元,招标人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教学、科研需求,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需采购一套智能动静态平衡测试与训练系统,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智能动静态平衡测试与训练系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智能动静态平衡测试与训练系统采购: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10 9:00到2025-10-16 17: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采购文件。若供应商无法领取采购文件,请将上述材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核验材料后,将采购文件寄送至供应商。售价: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30 9:3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10-30 9:30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JT-2025099

2.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智能动静态平衡测试与训练系统采购

3.预算金额:65万元

4.最高限价:65万元

5.采购需求:根据教学、科研需求,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需采购一套智能动静态平衡测试与训练系统,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采购文件。若供应商无法现场领取采购文件,请将上述材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核验材料后,将采购文件寄送至供应商。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5年10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