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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鹿泉区光伏制氢及氢能配套产业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柔性制氢制氧智能调控与仿真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0-19 浏览次数:4

河北石家庄鹿泉区光伏制氢及氢能配套产业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柔性制氢制氧智能调控与仿真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石井乡 。

(2)建设规模: 建设2600 吨/年氢气,副产 19820 吨/年液氧,配套新建44.15MW/56.97MWp光伏新能源发电站、一座35kV降压站及通过1回35kV并网线路接入220kV鹿泉变35kV侧,线路长度约9.1km,并配置有5.5MW/11MWh电化学储能。将之前由鹿泉变引接的一回10kV线路进行改造,作为本项目的备用电源。 

(3)建设工期:开始工作时间:2024年11月1日。计划全容量并网发电日期:2025年10月31日;计划移交生产完成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验收完成日期为2025年12月25日。

2.2  本次招标范围见下表:

招标范围一览表

标包号招标

编号货物

名称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单位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备注

柔性制氢制氧智能调控与仿真系统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现场,上门安装调试2025年12月1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3.1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安装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招标货物相同或相似(含可再生能源制氢高效平稳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或承担过源荷协调控制项目调度管控设备)应用于国内项目的合同业绩(需附合同证明)至少1项;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投标的情形,且投标人不在供应商黑名单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时间:  2025 年  10  月 17 日 12 时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2  时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10  月 17 日 12 时至  2025  年 11  月 07 日 9  时 (北京时间,下同)。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