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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0-24 浏览次数:5

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科技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科技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中子源路(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72388.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91万平方米,容积率约2.5,限高60米。项目总投资约8.07亿元(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0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67700万元(具体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合同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后结束,质量保证期由咨询合同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之日起1年。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且无需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 工作目标:实行全过程动态控制,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管理。

2.2 **招标范围**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决)算阶段等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概算阶段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

  - 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图阶段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

  - 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材差、漏项漏量、施工过程进度款支付审核、施工过程结算审核等;

  - 参与工程变更的现场鉴证及造价估算、审核,对造价相关争议、索赔及有关造价问题提出咨询意见;

  - 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费编审;

  - 分段结算和竣工结(决)算审核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费用监控等;

  - 配合委托人年度或工程竣工后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单位提出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或出具意见;

  - 完成上报的咨询服务方案中提及的各项工作以及招标人交付的其它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全过程造价管理任务大纲”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最高投标限价: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系数不高于0.50。

-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 **其他要求**:

  -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 其他:开标当天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

-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