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器材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康复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9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发改委备案、卫健委审批、国家允许鼓励类工程,康复器材采购项目,根据鲁山松湖医院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产品汇总清单),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包含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售后服务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
4.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5.2 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开标日所在月份上推六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5万元的医疗器械经营销售业绩。(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时间、金额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法
1、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