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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所荧光定量计等仪器设备采购

发布日期:25-10-30 浏览次数:8

2025年度@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所荧光定量计等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所荧光定量计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申请人应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S-2025CS-10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所荧光定量计等仪器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3.20(万元)

6、最高限价:23.20(万元)

7、采购需求:荧光定量计、纯水仪等设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历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则执行按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营业执照(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3、售价:300元/份,文件一经发售概不退换。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0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宁市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宁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