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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永丰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技术服务第一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0-27 浏览次数:6

永丰县永丰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技术服务第一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永丰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技术服务第一包(第2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48571.43 元


最高限价:3548571.43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登录后查看) 永丰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技术服务第一包 1 项 3548571.43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自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于1天内每包项目班组所有拟派人员全部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以通知为准); 2)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信息摸底、调查测绘、数据整理公示、合同签订、与不动产对接、数据汇交; 3)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扫描、进馆等工作,组织街、镇、村组自行开展“ 回头看 ”,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接受省市验收,并通过省级验收。 4)中标人提供2年的售后服务(自省级验收通过后2年内,须提供与项目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日常维护,疑问数据处理解决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它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1项目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4响应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5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符合性要求: 3.1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扣除比例为:10% ; 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扣除比例为:4%; ③本项目采购标的及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标的名称为项目名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6日 08:30 至 2025年11月03日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