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宁夏银行智慧校园“财务对象化存储系统”建设项目
受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宁夏银行智慧校园“财务对象化存储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宁夏银行智慧校园“财务对象化存储系统”建设项目
三、谈判内容:宁夏银行智慧校园“财务对象化存储系统”建设。具体谈判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原厂商直接参加投标的无需授权书);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建全,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有提供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缴纳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D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或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达到行政处罚所规定的“较大金额罚款”,以及近3年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或《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被行政处罚,或近3年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被行政处罚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注:(1)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响应文件中做出特别标注,提供不完整、不清晰、无法辨认的,采购人有权不确认为有效证明文件。
(2)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谈判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至代理机构登记,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领取项目谈判文件电子版。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银川市;
2.逾期送达、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