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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络安全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0-27 浏览次数:8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络安全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2025-10-27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络安全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WYGL-2025-021

2.项目名称: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络安全加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3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30000元人民币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WYGL-2025-021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络安全加固项目

930000

930000

5.采购内容:统一端点安全管理系统V6.0(aES)(服务器端)100套,安全感知平台和潜伏威胁探针系统特征库升级及软件续保服务3年,数据库审计系统1套,数据备份一体机1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整体质量保证期结束。

6.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

6.2 质量保证期:详见磋商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开标后评标结束前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2.1网上获取: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需标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手机号、接收文件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2.2 现场获取:投标供应商携带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现场领取文件。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 年11月7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 年11月7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5.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

8.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础,凡 1000 万以下项目中,非政府采购项目(100 万元以下)直接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计算代理费用,政府采购项目则在此基础上打 7 折,并且再减去 2000-4000 元(2000 元适用非公开招标,4000 元适用公开招标),凡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费用保底8000 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