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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岛广场分公司中控室(消防、监控室)值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0-28 浏览次数:5

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岛广场分公司中控室(消防、监控室)值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WZ0205102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岛广场分公司中控室(消防、监控室)值守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4.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要求派驻的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8人,每班不少于2人(每班值守12小时)。派驻现场消防、监控室负责人1人(8小时正常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岛广场分公司中控室(消防、监控室)值守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岛广场分公司中控室(消防、监控室)值守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章方名;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加盖公章(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间内由双控人签字或授权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6. 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代理开标当日打印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以招标代理开标当日打印的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10270830分到202510311600

获取方式:网络购买文件,请符合本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并发至代理机构领取文件。售价:1000/本,售后不退。未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117143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11171430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