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智能停车三期网络综合服务 招标公告
2025-2026年度智能停车三期网络综合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智能停车三期网络综合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3. 招标规模:服务费用约25万元。
4. 招标范围:2025-2026年度智能停车三期网络综合服务,服务费用约25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 服务期:10日,租赁起始时间:以调试成功后开始计取租赁费,租期12个月。
6. 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通信线路的标准,经检测合格。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力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至获取纸质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