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集顺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采购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集贤县集顺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15万元,招标人为集贤县集顺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集贤县集顺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集贤县集顺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集贤县集顺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营业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且具备所采购货物的合法来源渠道,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
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5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将报名表、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添加到一个文件夹中并压缩,发送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3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