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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职业学院保卫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5-10-29 浏览次数:3

2025年度@德宏职业学院保卫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德宏职业学院委托,对“德宏职业学院保卫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2025-075;

2.项目名称:德宏职业学院保卫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98000.00元;

5.最高限价:98000.00元;

6.采购需求:采购14座电动车一辆,校内用车,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调试等工作;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保期:整车质保1年,电机、控制器及底盘质保2年,磷酸铁锂电池及车架质保5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或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0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获取,获取采购文件须填写报名表;

3.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由采购代理公司收取。

注:我公司仅接受报名,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谈判的资格,以谈判小组审查结果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德宏州芒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宏州芒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