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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2025年某机房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5-10-30 浏览次数:5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2025年某机房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GXTZF-2025-TF-10059)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2025年某机房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2025年某机房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2025年某机房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入须承诺中选后可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入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处单位罚金额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9)存在中国通服广西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5参选人的法人和股东与中国通服各级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6参选入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7参选入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犯罪记录,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0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2025年某机房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2025年某机房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553681.01元(含税)。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人将确定一名中选人,并与中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553681.01元,参选入含税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参选入资格要求

2.1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入须承诺中选后可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入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处单位罚金额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9)存在中国通服广西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5参选人的法人和股东与中国通服各级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6参选入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7参选入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犯罪记录,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入,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4日17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

4.6交费报名者请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向比选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 企业信息表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 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5) 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4.7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潜在参选入承担。

4.8获取比选文件注意事项:文件费未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未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报名邮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本项目参选。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导致逾期到账或邮件系统原因导致报名邮件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成功的风险由参选入自行承担。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方式:邮寄递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比,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1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2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