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荣熙商贸有限公司固体融雪剂采购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吉林省2025-10-30
招标编号:RZKJ-2025055
1、招标条件
长春市荣熙商贸有限公司固体融雪剂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采购人为长春市荣熙商贸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竞争谈判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荣熙商贸有限公司固体融雪剂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具体位置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2.3预算金额:77万元;
2.4采购内容:预计采购固体融雪剂1000吨,单价不超过770元/吨(价格组成应包含原料费用+运输费用+装车费用+发票税率);
2.5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1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所供货物符合相关检测标准。
2.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售后服务,满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信誉状况,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及行业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
3.8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1、融雪剂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融雪剂》(GB/T23851-2017)各项参数标准要求,冰点项目参数要达到-25°c;
2、供货方需提供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3、固体融雪剂满足长春市城管局随机抽样要求(送指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并满足合格标准);
4、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列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2竞争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3日16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