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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含集团本部及其子公司)共计17家2025年年度单体财务报表审计及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5-11-04 浏览次数:2

华坪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含集团本部及其子公司)共计17家2025年年度单体财务报表审计及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2025-11-181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华坪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含集团本部及其子公司)共计17家2025年年度单体财务报表审计及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华坪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采购金额:60.00万元;

3、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4、服务内容:华坪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含集团本部及其子公司)共计17家2025年年度单体财务报表审计及合并财务报表审计。通过审计,对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发表审计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出具分户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华坪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单体财务报表及附注)。共计17家2025年年度单体财务报表审计及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公司实际需求保留对服务范围调整的权利,乙方需配合甲方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索赔的理由。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即安排服务团队进场实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2026年5月31日前出具各公司2025年年度单体财务审计报告及合并财务审计报告;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上述服务内容中约定的服务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坪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含集团本部及其子公司)共计17家2025年年度单体财务报表审计及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坪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含集团本部及其子公司)共计17家2025年年度单体财务报表审计及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书面声明;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4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成立不满一年或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应有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一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给予免除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资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磋商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申请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磋商申请人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一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4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1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丽江市

七、其他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申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授权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