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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智慧旅游大数据运行监测平台云资源及专线租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5 浏览次数:2

南京智慧旅游大数据运行监测平台云资源及专线租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智慧旅游大数据运行监测平台云资源及专线租用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C-2025102745J

2.项目名称:南京智慧旅游大数据运行监测平台云资源及专线租用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捌万捌仟元整(¥988,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捌万捌仟元整(¥988,000.00元)

6.采购需求:根据平台现有资源使用情况,做相关资源的申请,包含云资源服务、专线服务、监控视频终端服务等,确保监控视频稳定存储和传输、数据接入和接出的稳定运行。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8.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1)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标书费(售价):人民币100元,磋商文件获取后,标书费概不退还。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