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课程资源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采购人委托,对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课程资源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NXC2025-149
2、项目名称: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课程资源建设项目
3、采购内容: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课程资源建设
4、总预算资金:29.97万元,最高投标限价29.97万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二、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其他资质要求:
(1)磋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在2025-11-03 13:3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1-10 13:30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原件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凡愿意参加公开招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11-13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5-11-13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2、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前须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版本三份(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递交即可),必须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注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见前附表)不得拆封字样。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