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心医院放射诊疗设备卫生环保年度检测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吉林市中心医院放射诊疗设备卫生环保年度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WH-2025-FW10;
2.项目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放射诊疗设备卫生环保年度检测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9.30万元;
4.最高限价:19.3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服务需求:放射诊疗设备卫生环保年度检测30台(卫生检测30台、环保检测28台),卫生、环保检测要求:按照相关要求出具检测报告,符合监管部门要求,如需调整不再另行收费。(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9.服务地点: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四号(用户指定地点);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甲级)证书;具有辐射环境检测相关的资质认定证书(需在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示);具有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CMA资格认定证书;具有总a、总β检测和核医学场所γ核素分析相关的资质认定证书及相应检测设备;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以获取文件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获取文件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地点:网上申领
方式:网上申领,按照网上递交材料、获取文件材料审核、招标文件发放的程序进行申领。申领程序: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手机号;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内容按顺序加盖企业鲜章后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需彩色),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④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一天的“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官网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2项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⑤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一天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⑥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一天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本公司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由:行贿)查询界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2)获取文件材料审核。将依次依序审核相关材料,并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请耐心等待。获取文件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须及时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获取文件有效,补充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未重新提交的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未收到招标文件或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
(3)招标文件发放。获取文件材料审核合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先 生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