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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第十三中学食堂劳务派遣及食堂设施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5 浏览次数:2

商丘市第十三中学食堂劳务派遣及食堂设施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2025-11-05

商丘市第十三中学食堂劳务派遣及食堂设施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商丘市第十三中学的委托,就商丘市第十三中学食堂劳务派遣及食堂设施维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第十三中学食堂劳务派遣及食堂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QGCZBFW-2025-05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地点:商丘市梁园区;

6.预算金额:就餐学生中餐餐费的35%;

7.最高限价:就餐学生中餐餐费的35%;

8.采购内容:食堂劳务派遣及食堂设施维护服务,包括学校食堂中餐的食材下单、食材进场平行检查、食材加工、中餐制作、食品安全管理、食堂现场管理、食堂内保洁服务、劳务运行管理、食堂设施更新维护维修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服务要求);

9.磋商范围及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服务要求内的全部内容;

10.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

12.服务期限:1年;

13.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14.合同履行期限:1年;

1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1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1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主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供应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热食类食品制售);

3.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在响应文件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116日至20251112日,每天0830分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1117900(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完成签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