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职业学院电子、电信专业基础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永城职业学院
一、采购条件
永城职业学院电子、电信专业基础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响应人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城职业学院电子、电信专业基础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
2.2、采购编号:HNMZ-2025-1004
2.3、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共划分一个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采购限额:464800.00元
2.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质保期:1年;
2.10、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2.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
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及本项承诺或相关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收据或租赁合同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
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响应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3.2、响应人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列入上述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加磋商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
采购。
五、报名及文件领取须知:
1.时间:2025年11月4日08:00至2025年11月10日18:00止;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6.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10时00分;
6.2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商丘市
6.3逾期递交(未完成投标签到)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