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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2025年第一批次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5 浏览次数:1

永胜县2025年第一批次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PZB-2025-11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胜县2025年第一批次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3.01万元,招标人为永胜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53.01万元,项目概况:永胜县2025年第一批次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由丽江市永胜县顺州镇锦江等3个村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丽江市永胜县顺州镇阳和等2个村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丽江市永胜县六德乡营山等3个村庄上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丽江市永胜县六德乡河腰村滑石板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及丽江市永胜县羊坪乡落雪坪等2个村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共计五个项目组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永胜县2025年第一批次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胜县2025年第一批次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响应人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评审时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资格要求:响应人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 测绘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2 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响应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办理邮购。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KPZB-2025-110

2. 项目名称:永胜县2025年第一批次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项目地址:丽江市永胜县境内

5.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53.01万元,本项目包含五个项目,单项限价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复核费最高限价(万元) | 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入库备案费最高限价(万元) |

| ---- | ---- | ---- | ---- |

| 1 | 丽江市永胜县顺州镇锦江等3个村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7.80 | 5.42 |

| 2 | 丽江市永胜县顺州镇阳和等2个村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6.68 | 4.90 |

| 3 | 丽江市永胜县六德乡营山等3个村庄上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5.83 | 4.51 |

| 4 | 丽江市永胜县六德乡河腰村滑石板国土整治(补充耕地) 项目 | 5.58 | 4.34 |

| 5 | 丽江市永胜县羊坪乡落雪坪等2个村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4.43 | 3.52 |


6. 项目概况:永胜县2025年第一批次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由丽江市永胜县顺州镇锦江等3个村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丽江市永胜县顺州镇阳和等2个村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丽江市永胜县六德乡营山等3个村庄上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丽江市永胜县六德乡河腰村滑石板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及丽江市永胜县羊坪乡落雪坪等2个村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共计五个项目组成。

7. 采购内容:完成永胜县2025年第一批次国土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五个项目的工程复核、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入库备案工作内容。

8.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验收、指标入库通过监管结束。

9. 服务质量要求: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响应人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评审时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资格要求:响应人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 测绘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2 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响应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资格审查

3.1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办理邮购。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磋商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