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BT20251031-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充电桩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采购项目包一;(002) 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采购项目包二;(003) 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采购项目包三;(004)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采购项目包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采购项目包一)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2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采购项目包二)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3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采购项目包三)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4新疆融兴盛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充电桩采购项目包四)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1日10:00分到2025年11月07日20: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1: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11:00分
七、其他
领取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料费用:300元/份。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