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安宁市国控资产运营集团化管控制度体系建设与集团内控制度优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集团化管控制度体系建设与集团内控制度优化(项目名称),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宁市国控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证安宁市国控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国控集团”)2025年实体化运营有效开展。拟选聘一家专业第三方咨询服务公司协助安国控起草相关制度。
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集团本部及所属八大板块核心子公司完成集团化管控制度体系建立与内控制度优化,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为招标人提供集团化管控制度体系建立与优化咨询服务。在对招标人进行深入研究和广泛咨询实践的基础上,依据《公司法》及国家、省、市各级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授放权政策指引,按照招标人股东及上级国资监管的要求,借鉴优秀企业的制度体系建设实践,结合招标人的管理需要,对招标人制度体系现状进行调研诊断,根据“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基本要求指导招标人厘清与出资人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权责边界,建立并完善集团化管控制度体系、优化内控制度、梳理主要业务流程及表单并辅助体系顺利落地实施。
(2)根据国企整合重组推进进度,在服务期内协助招标人梳理安国控集团下属核心业务子公司章程及核心议事规则指引,推动集团制度标准化建设工作。
(3)开展制度建设及实施相关的培训,针对制度建设、执行与评价等各阶段的不同工作任务、目标展开针对性培训宣讲,保障制度体系实施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
(4)制度体系建成交付后,咨询单位应分阶段跟踪制度体系落地情况,针对制度体系落地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提出纠偏或改善建议。
(5)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制度体系汇编服务并提交相关成果。提交的成果文件包括:《制度管理现状诊断报告》、《现状诊断问题清单》、《安国控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集团公司审批权限清单》等。具体提交的文件内容及文件份数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并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内容为准。
2.3项目费用:65万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2.5项目地点:安宁市国控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按照招标人需求提供服务方案,并按时提交服务成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至少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到招标人办公点协助招标人制定本项目涉及到的服务工作,能够及时沟通服务,提供相应承诺。
3.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任意三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5投标人具备集团化管控制度体系建设与优化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3.6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招标内容及合同条款,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响应其全部内容,如有违反,等于放弃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而导致无法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gsxt.gov.cn)”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的网页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8投标人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若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5日15时00分2025年11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平台,凭注册的账号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费用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3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