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2025年汕尾市县两级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研究项目
2025年汕尾市县两级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研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PZCY202511G101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汕尾市县两级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2025年汕尾市县两级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研究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9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11 月 6 日至2025年 11 月 12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 1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
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尾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