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吉林省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框架入围集采项目(项目编号:03-07-04A-2025-D-F-E19387)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吉林省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框架入围集采项目。
2.2招标范围:处理诉讼案件和追偿案件;提供律师法律意见审核服务;开展法律专业知识培训、解决法律专业问题;参加商务谈判和案件研讨;服务公司助力业务发展;对重大项目开展尽职调查等法律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入围数量(家) 服务
期限 服务
质量 服务地点
标段1:长春 03-07-04A-2025-D-F-E19387/01 6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优质服务 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满足采购需求
标段2:吉林 03-07-04A-2025-D-F-E19387/02 2
标段3:四平 03-07-04A-2025-D-F-E19387/03 2
标段4:通化 03-07-04A-2025-D-F-E19387/04 2
标段5:松原 03-07-04A-2025-D-F-E19387/05 2
标段6:白城 03-07-04A-2025-D-F-E19387/06 2
标段7:延边 03-07-04A-2025-D-F-E19387/07 2
标段8:白山 03-07-04A-2025-D-F-E19387/08 2
标段9:辽源 03-07-04A-2025-D-F-E19387/09 2
2.4本项目共划分9个标段,各标段间不限投但不允许兼中,按标段序号从小到大顺序依次推荐候选人,当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评标委员会评选为中标候选人后,该投标人在本项目其余所投标段可进入评标程序但不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名。
2.5本招标项目为框架入围集采项目,具体业务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业务量。
2.6中标人与人保吉林省分公司签署合同,但标明中标地区。基于工作需要,人保吉林省分公司及所辖地市分公司均有权使用全部中标人。具体使用规则按照人保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履行合同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含代理过保险诉讼仲裁案件);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现有年限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文件,依法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文件)。
3.6律所团队负责人:投标人应指定一名律师作为核心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负责人律师应为执业10年以上,由本所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熟悉保险相关业务,负责核心服务团队律师的管理。
律所团队联系人:投标人应指定一名律师作为联系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律所团队联系人有日常工作要求。需要联系人负责工作的接洽、与人保省公司及所辖地市公司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参与个案代理竞标评选的联络与准备等工作,能够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人保公司相关事项通知联系人即视为通知律所。团队负责人和团队联系人可以为同一人。
核心服务团队(限最多10人):除核心服务团队负责人、联系人外,投标人应列明核心服务团队成员,最多为10人。填写《投标人核心服务团队业绩专长情况统计表》(已提供模板),供招标人在后续个案选聘工作中参考使用。核心服务团队人员应从业三年以上。所有涉及评分的各类业绩材料,应制作明细表格并标明对应支撑材料页码。
本次评标活动中,针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各类业绩应为核心服务团队律师及律所团队负责人的业绩,非核心团队的律师业绩不计入投标人业绩。投标人一经中标,除核心服务团队外,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所属其他律师不得为招标人服务。重大胜诉案件业绩方面,如人保公司有证据证明非律师起主要作用,则有权不计入相应分数。
3.7核心服务团队律师需具备三年以上从业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8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或自成立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监管机关等机构关系良好,提供承诺书。
3.9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投标(例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3.11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12 投标人中标后,在向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时,要符合律师行业及人保公司关于利益冲突的规定:中标律所和律师不得在同一诉讼案件中代理除人保公司以外的任意一方;不得代理与人保公司有利益冲突、可能影响公司利益的案件。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及解除合作。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应接受惩戒,公司有权按内部规定及合同约定调整案件分配、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终止合作及追究法律责任等。具体可见“合同条款”及“技术规范书”。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律所及律师必须签署《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涉及廉洁、利益冲突、保密等条款)后才能与公司合作。
3.14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5按照招标人内部规定,投标人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单位员工存在“近亲属”情况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中标后,应出具相关承诺书后才能与公司合作。合作过程中发现中标人存在“近亲属”情况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近亲属”是指与招标人干部员工有以下关系的人员: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及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6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1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00秒。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